明清時期的手工業發展—農業附庸
1.官營手工業:
明、清兩代有規模相當大的官營工場,如織造、陶器、制錢製造、船舶、軍火等業,它們的生產主要是供應政府部門的需要,而不在市場上流通。
2.私營手工業:
私營的手工作坊也不少,雇傭關係也已經出現,脫離家庭副業的形式,如鐵器製造、棉布漂染、榨油、碾米、造紙、製糖等,但產品流通的範圍非常局部,無法經由技術改良、產量的增加、流通市場廣大,來提升工商業成為重要產業。
總之,在農業生產為主的時代,工商業不過是自給自足式經濟的附庸。
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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