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

清朝政府的其他高壓手段

清朝政府的其他高壓手段
1.薙法令:滿人風俗,男子皆薙去額髮,餘髮編成辮子,垂於腦後,被漢人認為是降清與催折民族意識之象徵。

2.禁止漢人結盟集社。

八旗與綠營
八旗:
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于明萬曆二十九年(1601年)正式創立,初建時設四旗:黃旗、白旗、紅旗、藍旗。
後因「歸服益廣」將四旗改為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正藍,並增設鑲黃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四旗,合稱八旗,統率滿、蒙、漢族軍隊。
規定每300人為一牛錄,設牛錄額真一人,五牛錄為一甲喇(隊),設甲喇額真(參領)一人,五甲喇為一固山,設固山額真(都統、旗主)一人,副職一人,稱為左右梅勒額真(副都統)。
皇太極即位後為擴大兵源,在滿八旗的基礎上創建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,其編制與滿八旗相同。
滿、蒙、漢八旗共二十四旗,構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。

特色:
1.職業軍隊:
八旗兵在創立初期,乃兵民合一,具有行政、軍事及生產三重職責,但自滿清入關後,這種制度逐漸產生變化,成為純粹的軍事組織,於是八旗兵變成職業軍隊。
清代統治者為了保持軍隊之戰鬥力,規定旗人不許經商、做工,只許任官、或當兵應差,給予特殊的政治地位、優厚的待遇及精良的裝備。

2.驍勇善戰:
滿清入關前後,八旗兵軍紀嚴明,有功必賞,有罪必罰,且保存遊牧民族勇悍之特點,故野戰必勝,攻城必克,是一支戰鬥力強勁之隊伍。
其後雖日趨腐化,質素下降,但國家統治者仍視之為國家之根本,予以保留。

綠營:
清軍入關後,清廷為了彌補八旗兵力的不足,加強在全國的統治,便開始招募漢軍,並將明朝的降軍進行改編,稱為綠營。
綠營兵制建立後,經過數次改良,至康熙時已相當嚴密。
武將無法擁兵自重,綠營的將官由兵部直接管理,將官不能直接統兵,只到戰時臨時撥給部隊,而統兵之將多由文官擔任。
綠營兵制雖然防止了武將專權,但由於將不知兵,兵不知將,遇到戰時臨時抽調成軍,上下不相習,號令不一,各自為戰,敗不相救,由此引起兵敗如山倒的慘狀。
到了清朝中後期,由於長期未經戰事,加上綠營內部的貪污腐化,徇私舞弊,綠營兵的戰鬥力急劇下降,到了太平天國起義時,綠營兵遇到戰事一觸即潰,其職能逐漸被後起的湘軍、淮軍所代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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