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具有 後世評價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後世評價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

義和團事件\八國聯軍之役\《辛丑條約》的影響:

義和團事件\八國聯軍之役\《辛丑條約》的影響:

1900年,清廷縱容義和團在京大肆排外,招致八國聯軍之役,攻陷北京,在1901年,清廷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《辛丑條約》。以下析述義和團事件\八國聯軍之役\《辛丑條約》的影響:

1. 領土主權受損
《辛丑條約》規定列強可在京劃定使館區,派兵駐守,華人不得入住,形成「國中之國」,破壞中國領土完整。條約又規定作亂地區停試5年,永遠禁止仇外團體等,中國內政之權大受干涉。

2. 國防武裝盡失
條約規定禁上中國輸入軍備兩年,益使中國軍備落後於西方;又規定拆去大沽至北京的炮台,准外國駐兵於京津至山海關等地,等於解除中國武裝,撤去中國國防。

3. 經濟更形枯竭
「庚子賠款」高達九億多兩,數額為歷次條約之冠,而外債以關稅、鹽稅等為擔保,令中國經濟命脈操諸外人手中,國民經濟陷於困頓,再難言發展。

4. 民族自尊受挫
義和團事件乃清廷、士大夫及人民合成之排外力量,結果徹底失敗,國人民族自尊深受打擊,由排外、仇外轉為懼外、媚外。而清廷為延續國祚,對洋人百般諂媚,國家尊嚴盡失。

5. 民族地位低落
各國輿論均認為義和團行動暴戾,視中國人為野蠻民族,從此中國國際地位更形下降,華僑及留學生在國外備受歧視。

6. 形成地方軍閥
 「庚子拳變」時,東南各省不奉朝命,擅自貿各國訂立「東南互保章程」,劃地自保,宣佈中立,開地方政權脫離中央之先例。此後,地方督撫權力日增,實為辛亥革命後各省獨立及民初軍閥割據之先聲。

7. 促成辛亥革命

八國聯軍一役,清廷盲目向外宣戰,充份暴露清廷的愚昧無能;《辛丑條約》的喪權辱國,國人益覺清廷無藥可救,於是紛紛走上革命一途,促成辛亥革命。

8. 引起日俄戰爭

俄國乘義和團之亂,派兵強佔中國東北,《辛丑條約》訂立後,各國先後撤兵,但俄國仍不撤兵,與日本利益有衝突,日、英遂結盟,防範俄國東侵,終引發1904年的日俄戰爭,中國東北成日俄戰場。

辛丑條約的主要內容與對後世影響

1. 懲兇謝罪
因日本使館書記杉山彬和德國公使克林德書記被義和團殺害,中國須派親王赴德﹑日謝罪,並懲辦與義和團有關的官員。

2. 賠償鉅款
賠款四億五千萬兩,分39年償還,連利息共九億八千二百餘萬兩,以關稅﹑鹽稅為擔保。

3. 設使館區
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區,由各國駐兵防守,華人一概不准居住。

4. 允許駐兵
禁止輸入軍火兩年;拆毀北京至大沽口所有炮台;准許各國在北京至山海關沿線12處要點駐兵。

5. 修定通商
各國通商章程中應修改之處或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,清廷一概應允。

6. 置外交部
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交部,位在六部之上,並變通各國使節覲見禮節。

7. 禁止排外
永遠禁止人民設立或加入排外組織,犯者處死;地方官不防範或鎮壓者,即令罷官;凡曾排外的城市,一律停辦科舉5年。

《辛丑條約》是一更喪權辱國的條約,使中國淪為次殖民地,清政府的威信破壞無餘,革命運動遂更形蓬勃,中國內部也面臨更大的變局。